案件摘要
將松山區濱江段四小段286-30地號的機關用地,變更為國際商務特定專用區。變更後主要供國際商務使用,並限制零售、餐飲、健身等服務業使用樓地板面積比例。
附帶條件
1. 新計畫名稱修正為國際商務特定專用區。 2. 建築作為國際商務使用部分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總樓地板面積之50%。 3. 國際事務以外之使用(如進駐公務機關等),必須審慎評估以符合計畫整體形象。 4. 日常用品零售業、飲食業、健身服務業使用樓地板面積合計不得超過總樓地板面積之10%。 5. 有關計畫回饋內容,應於計畫說明書中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