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3保留擬劃定「臺北市信義區逸仙段二小段一○七-二地號等六筆土地為更新地區(更新單元)」計畫案臺北市信義區逸仙段二小段107-2地號臺北市信義區逸仙段二小段107-3地號臺北市信義區逸仙段二小段137地號+2 筆
案件 6修正通過變更臺北市市民大道(新生北路至基隆路段)兩側第四之一種住宅區、第四種住宅區、第三之二種住宅區、第三之一種住宅區、第三種住宅區、道路用地為第三種商業區(特)、第三種住宅區為公園用地暨劃設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