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將士林區光華段二小段1063-1地號的加油站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以興建士林區運動中心及供公務機關使用。計畫內容建蔽率修正為70%。
1. 新計畫名稱修正為「市民運動中心用地」。 2. 計畫內容建蔽率修正為70%。 3. 有關停車位設計請依機關用地最大需求量進行設計,其餘有關出入口、電梯須與公園結合請參考委員意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