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審議高鐵左營車站專用區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決議台鐵新左營車站二樓需提供235.23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予高市府作公益性服務空間。
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之1規定,台鐵新左營車站2樓應提供235.23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供高雄市政府做為公益性旅客資訊、都市行銷中心、交通與旅運指南、市政活動及公共服務等使用;其餘權利義務關係由都發局與台灣鐵路管理局另以行政契約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