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4修正通過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旗津區)部分住宅區、機關用地(機24、25)、公園用地、港埠用地、墓地用地、綠地用地為特定觀光發展專用區、商業區、公園用地、園道用地、機關用地審議案高雄市旗津區未知1231-18地號高雄市旗津區旗汕段739地號高雄市旗津區旗汕段740地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