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3通過變更本市景美區興安段一小段三二八等地號既有師專用地為機關用地(供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及警察局訓練中心使用)案之公民團體意見處理臺北市景美區興安段一小段328地號臺北市景美區興安段一小段325地號臺北市景美區興安段一小段350地號+2 筆
案件 6通過變更台北市玉泉段二小段三六三、三六三之一、二地號第三種商業區土地為機關用地暨三六三之一○地號機關用地原使用單位變更使用計畫案臺北市大同區玉泉段二小段363地號臺北市大同區玉泉段二小段363-1地號臺北市大同區玉泉段二小段363-2地號+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