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2修正通過變更台北市信義區逸仙段二小段三五三之二等地號機關用地(台灣省政府警務處刑事警察大隊及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永吉配銷處)為機關用地(供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使用)案臺北市信義區逸仙段二小段353-2地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