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3修正通過變更台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四三三等地號部分住宅區、保護區、公墓用地、道路用地為公園用地、部分公墓用地為保護區及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計畫案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433地號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296地號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457-2地號+2 筆
案件 4保留為「修訂信義計畫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本會第四五五次委員會議決議,擬刪除決議五-(八)-4.「因各種獎勵而增加之樓地板面積,不得計入停車計算之基數。」暨修正決議五-(三),將A1、A2街廓予以剔除,提請復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