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1修正通過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三小段二一六、二六六—一號機關用地(供托兒所、里民活動中心、圖書館等多目標使用)為機關用地(供社會福利設施、區民活動中心等使用)計畫案。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三小段216地號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三小段266-1地號
案件 3修正通過「配合捷運系統新莊線(北市段)工程變更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計畫案」中「交五用地」經市府協調綜合檢討後,再續提審議案。臺北市中山區吉林段一小段480地號臺北市中山區吉林段一小段480-1地號臺北市中山區吉林段一小段471地號+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