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2保留變更臺北市市民大道(新生北路至基隆路段)兩側第四之一種住宅區、第四種住宅區、第三之二種住宅區、第三之一種住宅區、第三種住宅區、道路用地為第三種商業區(特)、第三種住宅區為公園用地暨劃設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