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1修正通過變更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32、33(部分)地號機關用地、部分廣場用地(原信義區公所及部分信義廣場)為商業區主要計畫案,暨擬定為一般商業區(A26)細部計畫案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32地號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33地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