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6保留本市小港區山明段地號三九四、三九五、三九六、三九七等多筆土地面積二・七四公頃土地已指定為國宅用地,請同意訂定容積率四二○%、建蔽率四○%案高雄市小港區山明段394地號高雄市小港區山明段395地號高雄市小港區山明段396地號+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