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1審議中擬定竹東(頭重、二重、三重地區)都市計畫(合併「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新竹縣轄部分)(部分甲種工業區為科技商務服務專用區、公園用地、綠地用地、廣場用地、停車場用地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
案件 2審議中變更竹北(含斗崙地區)都市計畫(綠能園區用地為產業專用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案暨變更竹北(含斗崙地區)都市計畫(整併體育公園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綠能園區用地為產業專用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