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為中正區臺北郵局都市更新案,涉及國定古蹟。為兼顧古蹟保存與開發,計畫將古蹟坐落土地劃為「產專區(一)」,其餘為「產專區(二)」,並將容積移轉至(二)區開發。會議主要討論(一)區之基準容積率訂為0%的適宜性,以及未來古蹟再利用的彈性。
附帶條件
請市府相關單位與申請人,重新評估古蹟所在之「產業特定專用區(一)」應保留的合理容積量,並釐清容積調整方案的法理依據後,再提會討論。
本案為中正區臺北郵局都市更新案,涉及國定古蹟。為兼顧古蹟保存與開發,計畫將古蹟坐落土地劃為「產專區(一)」,其餘為「產專區(二)」,並將容積移轉至(二)區開發。會議主要討論(一)區之基準容積率訂為0%的適宜性,以及未來古蹟再利用的彈性。
請市府相關單位與申請人,重新評估古蹟所在之「產業特定專用區(一)」應保留的合理容積量,並釐清容積調整方案的法理依據後,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