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配合主要計畫,辦理三峽長福停車場用地之細部計畫變更,將「廣場兼停車場用地」變更為「停車場用地」,以利興建地下停車場及地面層市民活動中心,提升土地使用效益。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