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案修正通過

變更三峽主要計畫(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為停車場用地)案

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26/9/18主要計畫變更三峽區
新北市三峽區安溪273地號
案件摘要

為利三峽長福停車場增設地面層市民活動中心,將原「廣場兼停車場用地」變更為「停車場用地」,以增加多目標使用彈性,滿足地方公共設施需求,並改善停車與交通。

附帶條件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