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於大甲區乙種工業區內6筆土地上,申請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作為申請人維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工廠用電。此案符合臺中市工業區土地設置公用事業設施之相關規定。
附帶條件
為降低光電板反射光對周圍環境之影響,請市府經發局於審查地面型太陽光電時,嚴格檢討光照反射率及角度,避免光害衝擊。
於大甲區乙種工業區內6筆土地上,申請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作為申請人維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工廠用電。此案符合臺中市工業區土地設置公用事業設施之相關規定。
為降低光電板反射光對周圍環境之影響,請市府經發局於審查地面型太陽光電時,嚴格檢討光照反射率及角度,避免光害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