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此案為中西區及北區的臺南科技產業專區區段徵收工程。主要審議內容為同意區內停車場(停C8)、公園(公C6)及廣場(廣C13)等公共設施,因應特殊條件,免受部分都市設計準則限制,以利工程推動。
1. 同意停車場(停C8)、公園(公C6)、廣場(廣C13)等用地免受部分都市設計準則限制。 2. 修正後應提送水利、工務、交通等主管機關審查。 3. 待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若無重大修正則授權業務單位核定;若有大幅度調整,應再提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