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修正通過

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新莊地區)(部分農業區、溝渠用地為河川區及部分溝渠用地為農業區)(配合塔寮坑溪排水(3K+706-4K+106)左岸改善工程)案

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26/8/21主要計畫變更新莊區
新北市新莊區龍鳳段717地號新北市新莊區龍鳳段735-1地號新北市新莊區雙鳳段707地號新北市樹林區三龍段1096-2地號新北市樹林區三龍段1098地號
案件摘要

為配合塔寮坑溪左岸排水改善工程,將新莊、樹林地區部分農業區及無使用需求之溝渠用地變更為河川區及農業區。此舉旨在加強護岸、增設防汛道路與生態滯洪池,以提升區域防洪能力與沿岸安全。

附帶條件

有關計畫書內容、面積、圖表及計畫圖,授權作業單位再行檢核,若有誤植部分一併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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