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推動「臺北特色運動館南港館計畫」,因現行「機關用地」法定建蔽率40%不敷使用,故辦理細部計畫變更,將建蔽率放寬至60%,以滿足複合式運動場館的空間需求,加速公共設施推動。
依公展計畫書及本次會議市府所提補充會議資料修正。計畫範圍內國有持分土地依「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用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以撥用方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