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同意台電公司於大里區國中段110地號乙種工業區土地設置變電所。附帶條件為台電需履行回饋承諾,於相鄰的110-1地號土地上設置睦鄰空間供地方居民使用。
台電公司需依承諾於國中段110地號設置變電所,並於110-1地號設置睦鄰空間供地方使用,且需依相關作業要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