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佳鋐建設於安南區興建15層樓之店舖與集合住宅。此案申請高額容積移轉,決議要求以基準容積36.98%為上限,並需完成公益性回饋計畫及交通影響評估審查。
可移入容積以基準容積之36.98%為上限,實際移入面積不得超過許可函面積;因申請容積移轉所提出之公益性回饋計畫,需完成相關行政程序;本案需取得交通影響評估審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