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推動中壢體育園區BOT案,興建大型室內多功能體育館及附屬商業設施,本次變更修訂「體育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主要為放寬容許使用項目,增加商業機能,以利引進民間投資,促進運動休閒與經濟發展。
本案體育場用地係透過整體開發方式取得,目的為取得大型體育場用地興建體育休閒相關設施,請補充體育館定位及新增容許使用項目與原都市計畫目的之關聯性,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