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長期發展,將位於大安區約7.15公頃之原空軍總部舊址,土地使用分區由「住宅區」變更為「文教用地」,以作為藝文展演與產業培育之用。
附帶條件
1. 取消建築高度管制不得超過60公尺之限制。2. 基地臨忠孝東路三段248巷留設帶狀式開放空間修正為退縮10公尺。3. 都市設計管制準則部分,依委員意見納入細部計畫內檢討修正。4. 計畫書修正內容授權市府都發局檢核確認後,報請內政部審議。5. 附帶建議:委員其他建議意見,請文化部及市府納入後續規劃設計參考。
為配合「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長期發展,將位於大安區約7.15公頃之原空軍總部舊址,土地使用分區由「住宅區」變更為「文教用地」,以作為藝文展演與產業培育之用。
1. 取消建築高度管制不得超過60公尺之限制。2. 基地臨忠孝東路三段248巷留設帶狀式開放空間修正為退縮10公尺。3. 都市設計管制準則部分,依委員意見納入細部計畫內檢討修正。4. 計畫書修正內容授權市府都發局檢核確認後,報請內政部審議。5. 附帶建議:委員其他建議意見,請文化部及市府納入後續規劃設計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