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遠雄建設於東區東光段興建地上25層、地下6層之店鋪及集合住宅(368戶住宅、12戶店鋪)。因保留既有地下層結構,提出提高綠覆率與雨水儲留量作為補償,以換取透水率限制的豁免。
1. 同意透水率免受「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限制,但需提高綠覆率至80%並增加雨水儲留設施容量作為補償。 2. 需取得交通影響評估審查核定。 3. 依審查意見修正或回應,授權業務單位查核後辦理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