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通過

變更三重地區公四十二旁計畫道路為公園用地案

NTP_SUBCOMMITTEE

2026/6/5細部計畫三重區
案件摘要

變更「公四十二」公園旁之計畫道路用地為公園用地。因交通局表示該段道路無開闢急迫性,且現況已作為公園設施使用,為配合使用現況並利於管理,故將道路用地納入公園範圍。

附帶條件

無附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