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P_SUBCOMMITTEE
變更忠孝路二段之「市八」市場用地為住宅區及公園用地。因主管機關表示已無市場使用需求,為維護地主權益並加速公設開闢,故變更分區並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本案應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整體開發。重劃範圍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合計面積以45%土地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