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為新店區都市計畫變更,主要內容為將寶橋段及寶興段部分乙種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與公園用地,並將部分人行步道變更為道路用地。此變更旨在配合地區發展需求,透過捐贈公園用地提升公益性,並串聯周邊藍綠帶,改善整體居住環境與交通機能。
附帶條件
申請單位需依專案小組建議修正:1. 載明公園管理機關為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2. 補充人行動線與周邊藍綠帶軸線之串聯方式。3. 協調與寶高園區高程差處理方式。4. 補充交通影響分析及開發後對當地交通之具體改善效益說明。5. 釐清停車折繳代金如何改善當地交通。6. 依現行法規調整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後提送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