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_CMA
永梁公司申請於雲林海口排水滯洪池設置太陽光電廠。因回饋設施變更、土地使用、災害風險等議題尚待釐清,全案要求修正後再提會討論,決議保留。
申請人須依審查意見修正說明書,包含取消部分回饋設施之說明、釐清土地使用項目、強化災害風險與滯洪量體變化分析等,於3個月內送審,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