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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人主張其土地原為農牧及林業用地,地上有合法建物,若劃為國土保育地區將嚴重影響未來經營發展與生活生計,請求依現況劃設功能分區。
該土地位屬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符合國土保育地區第二類劃設條件,依重疊處理原則應優先劃設,故維持原劃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