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審議大同公司申請廢止其廠區及校區內的計畫道路與綠地等公設保留地。決議同意廢止,並附帶多項條件,包括要求自行規劃排水系統、調整周邊道路規劃等。
1. 排水系統由大同公司自行擬訂計畫送審,現有系統於新計畫完成前不得廢止。2. 與中山北路連接之25公尺計畫道路廢止,北端東側闢6公尺巷道,西側19公尺改為建築用地;南端西側闢6公尺巷道,東側改為綠地。3. 西側沿鐵路6公尺計畫道路應向北延伸至民族路。4. 大同公司現有廠房改建時應依計畫退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