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擬訂石牌榮總附近地區為醫院學校特定區。決議將案名修正為「醫院學校特定使用區」,並將陽明醫學院及東北角部分住宅區一併劃入特定區範圍,以利整體使用。
1. 案名修正為「石牌榮民總醫院附近醫院學校特定使用區」。 2. 將陽明醫學院及原計畫圖東北角住宅區部份一併劃入特定區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