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係將中山區原第四號帶狀公園預定地變更為住宅區。因公園計畫實施困難,故變更土地使用分區,並附帶建築物樓層限制(三層樓)及道路規劃等,以促進土地利用。
中山北路段公園預定地變更為住宅區(限建三層樓)、民權東路及民生東路段住宅區變更為商業區、中山北路二段部分巷弄土地變更為住宅區及道路用地,並保留公共設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