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審議北投區北投火車站周邊地區的細部及主要計畫。決議要求將公園綠地及市場用地加註編號,並統一新舊計畫道路的標示方式,以求圖面一致。
綠「十四」、「十七」等及市「三」等,應依主要計畫加註編號;新設計畫道路改以紅線標示;變更主要計畫部分應同步標示於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