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維護中正紀念堂周邊地區之都市景觀,訂定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決議依面臨道路寬度計算建築高度,最高限制為53公尺,並採納部分陳情意見。
建築高度以面臨三十公尺寬度道路計算,最高高度以五十三公尺(即三十公尺之一倍半加八公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