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研議修訂民權西路、延平北路等所圍地區之細部計畫。因市府、省府與內政部所存計畫圖不一致,且有民眾提出異議,委員會決議需先由工務局協調確認具公定效力之圖資後,再依法辦理。
需由工務局協調台灣省政府建設廳及內政部尋求確認具有公定效力之都市計畫圖,並查明相關法規後,再依法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