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聯勤總部二〇二廠申請將南港區東新庄子段408地號等公園綠地變更為機關用地,以供國防設施擴建。委員會決議修正部分文字後通過,並依法定程序辦理公開展覽。
刪除研議書說明中關於未來擴廠應向南側保護區發展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