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提案修訂天母舊市區(磺溪以東、34號道路以北)之細部計畫與主要計畫。委員會決議保留,並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詳加研審與實地勘查後再議。
請陳委員宗熙、張委員祖璿、維委員謾展、王委員鴻賓、耿委員蘯程、林委員挺生(荆議員鳳崗代)、莊委員志英、張委員孔容、徐委員金峰等組成專案審查小組,並請陳委員宗熙擔任召集人,詳加研審,視實際需要並作實地勘查,俟研獲具體意見後再提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