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臺北市大安區及松山區部分地區之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此案檢討土地使用、公共設施配置與交通系統,並修訂建蔽率與容積率等管制規定。
1. 說明書第一項第一節有關鄰里單位之分析即予刪除。 2. 市場用地應作概括性規定。 3. 部分道路被建築物佔用之處,請查明更正。 4. 其餘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