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研議士林紙廠用地之土地使用分區。決議維持現況住宅區分區,但禁止工廠擴充,並要求加強公害防治,同時輔導工廠進行遷廠計畫,以符合都市發展。
1. 仍維持為住宅區,並禁止再事擴充。2. 維持為住宅區後,應加強公害之防治。3. 應積極輔導其作遷廠計畫,以符規定而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