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通盤檢討並修訂和平東路、新生南路、羅斯福路所圍地區的細部計畫。決議刪除計畫書中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內容,並將國立編譯館原擬變更為機關用地的公教住宅用地,維持原住宅區使用。
1. 說明書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部份予以刪除。 2. 國立編譯館興建公教住宅部份土地,應仍維持為住宅區,不變更為機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