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變更杭州南路、愛國東路等所圍地區部分住宅用地為國中用地,並配合都市更新計畫。決議將徵收方式由「一般徵收」改為「區段徵收」。
將原計畫說明書內「一般徵收」修正為「區段徵收」後再行報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