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審議泰順街市場用地變更。決議同意將泰順街30號街廓內部分公有土地變更為市場用地,其餘爭議保留再議。
同意將泰順街30號之街廓內「國有土地、招商局輪船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土地及水利會所有土地」變更為市場用地,並再依法定程序(包括公開展覽)辦理。原公民陳情爭議部分暫予保留,延後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