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針對水源路、羅斯福路、福和橋引道及水源堤防所圍地區進行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決議將古亭地政事務所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並同意將台電公司新建大樓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
1. 羅斯福路四段與汀州路口之古亭地政事務所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 2. 羅斯福路三段西側古亭區福和段一小段549等地號土地,由住宅及商業區變更為機關用地,並廢止相關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