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高速公路及松山、大直、內湖堤防建設,修訂基隆河兩岸(麥帥公路與中山橋間)地區主要計畫。內容包含將部分原計畫道路變更為機場用地,並取消大佳國小西側機關用地,維持為農業區。
機場末端撫遠街延伸部份原計畫道路,實際已作為機場用地者,應變更為機場用地。大佳國小西側新創設機關用地,應予取銷,仍維持為農業區。涉及軍方部份協商後免再提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