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為擬訂柳鄉社區的都市更新計畫,並配合辦理細部計畫變更。會議決議修正計畫書內容,將土地取得方式明確為「區段徵收」,並調整部分設施名稱與執行單位,同時採納部分民眾建議,其餘照案通過。
附帶條件
1. 計畫書中土地徵收計畫改為「依法辦理區段徵收」。 2. 土地及建築物處理計畫中「土地所有權人」部分文字修正。 3. 計畫書內「圖書館」文字改為「圖書閱覽室」。 4. 授權行政單位處理民眾陳情意見。 5. 同意採納民眾高萬和先生所提建議,計畫圖應酌予修正。
本案為擬訂柳鄉社區的都市更新計畫,並配合辦理細部計畫變更。會議決議修正計畫書內容,將土地取得方式明確為「區段徵收」,並調整部分設施名稱與執行單位,同時採納部分民眾建議,其餘照案通過。
1. 計畫書中土地徵收計畫改為「依法辦理區段徵收」。 2. 土地及建築物處理計畫中「土地所有權人」部分文字修正。 3. 計畫書內「圖書館」文字改為「圖書閱覽室」。 4. 授權行政單位處理民眾陳情意見。 5. 同意採納民眾高萬和先生所提建議,計畫圖應酌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