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此為報告事項,確認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的轉繪圖作業標準。決議採用1:1200參考圖為準,並規定跨區建築物應一併劃入住宅區,以統一執行標準。
一、本案應以原案之一千二百分之一都市計畫參考圖為準,以施行勘測,原案如無一千二百分之一都市計畫參考圖者,應以內政部核定發佈實施之一萬分之一計畫圖照比例轉套繪於一千二百分之一地形圖所標繪之範圍界為準。二、勘測中如有同一建築物,部分在住宅區,部分在保護區者,應將其一併劃入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