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廢止大安區通化段內三筆地號中的八米計畫道路。決議原則同意,但要求申請人補具土地使用計畫書圖,並先行價購鄰地以拓寬現有巷道。
一、請申請人補具土地使用計畫書圖後再議。二、為利附近交通及促進土地利用起見,其北側原有六公尺計畫巷道,應請申請人先行價購通化段六小段281地號土地後,在其土地範圍內酌予單面拓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