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依內政部決議,針對中山博物院對面商業區進行整體規劃,並訂定建築物結構、高度、色彩、式樣等管制規定。
1. 說明書中關於高度放寬欄內「含屋頂突出物」六字刪除。 2. 說明書中外部裝修規定修正為「建築物正面陽台不得作為晒衣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