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變更士林區三玉段內計畫道路。委員會決議退回,要求工務局將計畫範圍東側直線劃設、拓寬巷道、辦理土地重劃並修正路型。
附帶條件
1. 為顧及土地有效經濟利用,東側計劃範圍線,宜參酌本市畸零地管理規則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有關規定及地界、現況等情形以直線劃設。 2. 中山北路六段八一二巷原六公尺計畫道路為顧及該附近地區交通上之需要,宜單面向南側拓寬為十公尺,以銜接東側十二公尺計畫道路。 3. 本案東側以直線劃設之範圍線至十二公尺計畫道路間之住宅區及中山北路六段八一二巷以北住宅區街廓,為求土地有效經濟利用,應由地政處辦理土地重劃。 4. 南側擬新設十二公尺計畫道路西端出口之路型,為期交通順暢,授權工務局酌予修正。